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保中心、局信息中心: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1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政策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是鼓励职工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有效防止失业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掌握、严格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是对2021年1月至3月20日,持有认定日期在2020年内的专业技术类证书或失业保险缴费不满36个月,因无法申领导致超过12个月申领期限的,可延长至8月底前办理。二是持有认定日期在2020年内的专业技术类证书的,申领人员范围参照市人社发〔2019〕10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办理。
具体政策可点此查看:(人社发〔2019〕10号文件)
二、强化经办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确保技能提升补贴按时发放给职工。要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强化基金监督管理,严防冒领、骗取技能提升补贴等问题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市社保中心要协调局信息中心,进一步做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系统调整完善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级人社部门及经办机构要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准确解读、广泛宣传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群众咨询和投诉,要严格按政策做好解释答复,及时回应当事人诉求,确保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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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