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本辖区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含二手房)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其体如下:
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4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手机办理(最方便快捷)。“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中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
(二)网上办理(较方便快捷,需要上网电脑,需要本人体册);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
(三)现场办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契税征收辅助点(经八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二楼营商服务驿站,纬一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或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辅助征收点办理的,到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金水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进行审核办理。
1、现场办理需携带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1份;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等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1份;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1份;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配偶的死亡证明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1份。(注: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纳税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2、现场办理特别提醒
(1)为减少人员聚集,错峰办理,现场办理请佩戴口罩;
(2)“郑好办APP”同时具备契税缴纳和申报补贴功能,运行平稳且操作方便,为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推荐使用手机办税或者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办理;
(3)缴纳契税请提前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确保顺利缴税。
四、契税补贴办理方式及时间
(一)线上办理
1、申请人下载注册并登陆“郑好办APP”,进入“税务一件事”;
2、选择房屋坐落对应的街道办事处,点击在线办理;
3、人脸识别,核验申请人身份,进行人脸识别的用户需与实名注册的账户身份证号及其税发票上的纳税识别人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4、人脸识别通过后,开始填写表单: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无需填写,为系统自动获取;
(2)申请人手动输入"原凭证号",点击最右边的蓝色按钮进行数据共享关联,注意每个契税税号只能提交一次;
(3)输入银行卡信息(例如郑州银行),注意银行卡必须填写支行名称,必须为本人Ⅰ类银行卡;
5、点击提交后可以在"我的办件"查看申请信息及办结信息,也可通过短信通知查收办理的结果信息。
6、郑好办APP契税补贴申报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二)线下申报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发票、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契税征收辅助点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契税征收辅助点地址:经八路营商服务驿站(纬一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经八路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0371-63699006
(三)中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申请人进行契税补贴申报,申请时间截止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五、本通告政策解读权归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告
通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