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上虞区房票补贴使用方式如下:
房票使用:
房票补助自申请人申请房票起5年内使用有效。 申请人可持房票凭证在上虞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人购买新建商 品住房时,将房票凭证交付房地产公司,作为等额的购房款(房票 限本人使用,如属共同购房的,房产共有人须是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并向房地产公司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
对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楼盘,使用《人才房票凭证》购房网签后,即视作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已经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可以办理备案手续。《人才房票凭证》兑现时,直接将房票额度资金划入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楼盘银行监管账户。
房票结算:
对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楼盘,人才可使用 《上虞区人才购房房票凭证》抵做购房首付,房产商应及时将人才房票凭证上传至浙江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由区人社局做好房票真伪及额度审核,并将房票额度资金打入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楼盘银行监管账户,人才需提前将房票兑现资料一式两份(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网签备案证明) 提交至人社局房票窗口,房产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人才完成网签备案及购房合同签订,并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网签备案证明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负责将资料统一移交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及时将购房人才信息抄送给区建设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注人才房信息。
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已购买二手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或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首付和贷款手续,可直接申请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公示后,凭新取得的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直接将购房补贴经费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同时将购房人才信息抄送给区建设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注人才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