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地方特产2022-05-18 01:39:55未知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6大类:

  1、下岗失业人员

  2、低保户

  3、残疾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城镇常住大龄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

  上述六类人群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共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申请人绑定社保帐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省内外地人员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本文标签: ,人员  ,常住  ,灵活  ,高校毕业生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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