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夫妻间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变更共同所有人,不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
一、办理条件:
当机动车属于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共同财产时,且双方的婚姻关系已持续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将该车辆及其对应的号牌号码同时变更到另一方名下。即从丈夫名下变更到妻子名下,或从妻子名下变更到丈夫名下。
PS:变更共同所有人不涉及资产转移,机动车的实际所有权是不变的。
二、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1、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正证明。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的,可以提交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材料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注意:适用于夫妻间、未成年子女继承办理转移登记(变更共同所有人,不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
2、申请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办理流程:
通过“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公众号线上预约取号,然后前往窗口人工服务提交材料。
1、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下方菜单栏中部的【办事预约】,选择【机动车非查验业务】跳转预约页面;
2、找到【变更车主信息】并点开,选择子项【变更共同所有人】,输入车牌号和手机号,完成信息验证,即可选择合适的业务办理网点和办理时间,提交预约申请并按时前往。
PS:申请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业务所需的各项材料。也就是说,需要您跟您的妻子共同前往现场办理。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
收费项目:
车管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牌证工本费,行驶证10元/证。车驾管业务收费实行网上缴费,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网上缴费系统”(简称“网上缴费系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