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工业园区批准面积从1037.21公顷调整为1322.08公顷,其中扩区面积306.12公顷,调出面积21.25公顷;
会昌工业园区批准面积从367.06公顷调整为465.58公顷,扩区面积98.52公顷;
崇义产业园区批准面积从147.66公顷调整为324.39公顷,其中扩区面积198.65公顷,调出面积21.92公顷。
3个开发区扩区调区后的四至范围和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落实。
于都工业园等3个开发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打造成为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和增长极。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按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