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4、城乡贫困劳动力;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发布)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
3、养老保险手册
4、社保缴费单据
5、《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表》
6、《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7、社保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