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经受理、审核审批、公示等环节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一)企业根据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3个月。
(二)每家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三)后续如放宽以上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另行发文,企业可申请补贴差额。
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申领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在2020年度内选择申请以下其中一项“以工代训”补贴: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四)企业吸纳本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特别提醒:企业在2020年度内只能选择申请以上其中一项“以工代训”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