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在2020年度内选择申请以下其中一项以工代训补贴: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四)企业吸纳本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企业根据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后续如放宽以上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另行发文,企业可申请补贴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