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产权证明;
4.房主、户主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受理单位
拟落户地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程序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
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咨询电话
23394772
证件样例
1.户口本扉页(样例)
2.身份证扫描件(样例)
3.房屋产权证(样例)
4.结婚证(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