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全部余额条件(南京市公积金销户)

地方特产2023-03-17 13:30:29佚名

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全部余额条件(南京市公积金销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提取条件:

  1、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休、退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出境定居,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账户已封存,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账户  ,劳动关系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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