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是否需要报废
当您的爱车达到报废年限,或因事故、意外等不可抗拒因素不具备继续上路行驶条件的情况下,是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的。如果因您名下还有未按时年检车辆,将会影响到办理其他交管业务;如不能进行学习奖分,如重点车辆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将不能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等等,将给您带来诸多不便。
2.车辆如何正常报废
一.选择联系就近的正规车辆报废公司,将车辆拖移至报废公司进行销毁。目前,我市在册登记、手续齐全的报废公司有七家,企业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图所示。
二.由报废公司进行下一步处理,一般10日内,整个报废流程走完,不再有后顾之忧,如交由外地(外市外省)的报废公司处理,建议选择手续齐全的正规机动车报废公司,不要随意交由汽修厂、废品回收点进行处理。
3.车辆非正常报废
如果您名下登记的车辆已遗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寻回,不具备交由报废公司处理的条件。这样的车辆须办理灭失注销,摩托车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交警大队或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须到当地交警大队查询车辆轨迹,如三年无行驶轨迹办理相关证明,到支队车管所办理灭失登记。
4.看到公共区域长期提放废弃车辆怎么办
拨打122,通知交警,由交警通知车主进行下一步处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发改委、市发改委关于废弃汽车治理文件的有关精神,废弃车辆将做以下处理:一.对道路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等规定进行处置。二.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对涉嫌盗抢骗、走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车辆,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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