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华侨身份证明申请表(2份);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2份);
3、经公证的申请人的国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权)证件(2份);
4、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申请人在国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权)认证或公证书(2份);
5、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提供“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未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提供“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2份);
6、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