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社区
办理业务
1、个人新参保
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或长春市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长春市居住人员以及在长春市求职人员。
长春市户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长春市户籍人员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提供,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或求职信息登记表;长春市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未就业随军配偶转入申请
本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个人失业待遇申报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名下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卡。
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名下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5、离退休丧葬抚恤金申领
申办人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原件。
6、省外转入申请、城乡衔接转入申请、新退休人员首次认证
本人携带身份证。
7、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规定申请基本养老金,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