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长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地方特产2022-05-18 02:10:24未知

2020年长春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长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领取标准

  新标准执行期从2018年7月1日起至下一个调整日。

  长春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1256元/月提高至1513元/月

  吉林市区、松原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344元/月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85元/月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10元/月

  二: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失业金申请流程

  失业保险网上查询和办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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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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