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广信区就业补贴优惠政策一览
一、社保补贴
对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茶亭经开区企业,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的2/3执行。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已经享受该补贴政策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二、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补贴
工业园区企业和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不重复享受。
三、就业见习就业补贴
将就业见习岗位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
镇(乡、街道)和村(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按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