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为确保冬季正常供暖,避免用户由于用热或不用热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2023-2024年度取暖费收缴及相关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取暖费收缴标准和时间地点及优惠政策
1.正常用户缴纳取暖费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11月4日,可以使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缴费。
2.2023年以前涉及欠费用户缴纳取暖费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10月1日(截止2023年10月1日未补齐相关费用将拆除供热阀门,停止供热)。
3.优惠政策:2023年9月1日-11月4日对一次性缴清当年取暖费的给予5%的价格优惠。
4.缴费地点:东山街道政务大厅(原热力公司营业大厅),节假日不休息。
二、暖气报开报停
本年度报开报停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30日前办理报停、报开相关手续。请广大热用户在规定的相关业务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房主身份证、房产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客服中心办理,逾期没有办理的,一切后果由热用户承担。
三、温馨提示:热费收缴高峰期,为减少人员聚集,请您按照提示有序排队,保持一米距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