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等,但不包含财政供养单位)在恩平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汽车(“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新能源乘用汽车)的,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购车发票是恩平市本地开具的。
补贴标准
1、“国六”标准乘用汽车:
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
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资金补贴。
2、新能源乘用汽车:
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2250元资金补助;
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4500元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