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养老金发放:
自2021年1月起,江苏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
江苏省职工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按7602元执行。对2020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按7602元重新计发待遇,重新计发水平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2020年调整养老金水平的,从7月1日起补足差额。
从2021年起,江苏省上半年企业新退休人员,将先按上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预发待遇,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