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11月1日起
实施对象:四川、贵州、重庆三地的居民
11月1日起四川、贵州、重庆三地的居民在3个行政区域内异地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赶回户籍地,直接在居住地就可申办。
注意事项
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时需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确认提交信息准确、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需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办证时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与以往首次申办居民身份证一样,“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依然免费,可自愿申请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