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认定标准
运保办字〔2023〕4号
按照《关于公布2020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通知》(运保办字〔2020〕6号)文件要求,根据运城市盐湖区统计局2022年度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现将2023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中涉及的2023年度中心城区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认定标准明确如下:
1. 低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调整为32220元。
2. 中等偏下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调整为40275元。
地方特产2023-05-24 18:04:21未知
运城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认定标准
运保办字〔2023〕4号
按照《关于公布2020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通知》(运保办字〔2020〕6号)文件要求,根据运城市盐湖区统计局2022年度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现将2023年运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中涉及的2023年度中心城区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认定标准明确如下:
1. 低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调整为32220元。
2. 中等偏下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调整为40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