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1.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莆田市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2.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在规定的过渡期内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过渡期后不再单列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统一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执行。
地方特产2023-11-20 15:45:55佚名
1.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莆田市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2.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在规定的过渡期内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过渡期后不再单列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统一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