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本科学历可以在成都落户吗?
答案:是可以的!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9、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落户顺序: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