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3.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