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等级变更及到期换证
残疾人需要重新申请办证的,办理流程和新办证流程一样,到期换证的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
2. 残损换新
残疾人提交残损的残疾证和一张两寸免冠白底彩照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办理。
3. 挂失补办
残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张两寸免冠白底彩照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填写《残疾人证遗失声明申请表》,县、乡残联审核,并提交市残联通过后在网站公布遗失声明,公布声明后乡(镇)残联予以办证。
4. 异地迁移
残疾人携带户口本和鉴定表等,到新户籍地提出申请,流程和新办证一样,由新户籍地操作、受理和审核。
5. 注销
对存在康复脱残或已死亡及自愿提出注销请求的残疾人,由其法定监护人或村专职委员持申请注销残疾人的死亡证明(或康复证明)并加盖本村村委会公章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注销申请,由乡(镇)残联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注销个人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