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更换燃气具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2022年2月16日以来,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自建房等居民用户(含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
二、补贴标准
(一)将直排、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合格强排燃气热水器的,给予400元/台的补贴。如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不具备使用燃气热水器而更换为电热水器的,同等给予400元/台的补贴。
(二)将不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灶具更换为合格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给予200元/台的补贴。
(三)对于2022年2月16日以来各镇(街道)及燃气公司排查认定热水器无烟道的安全隐患,由燃气公司先行负责隐患整治,整治后经属地镇(街道)进行核实确认,由政府对燃气公司据实结算进行补贴。
(四)针对居民燃气用户整改的更换燃气配套零部件(燃气报警设施除外),由燃气公司负责更换,按成本价收取主材费用,免收辅材和人工费用。
(五)对于特别困难群众、低保户等民政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属地镇(街道)会同燃气公司核实后,由政府免费更换不合格的燃气具及连接管道、烟道等配属设备。
三、补贴程序
(一)由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凭燃气公司下达的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新购置燃气具发票、燃气具更换前后照片、复查合格凭证向所在村(社区)申报。
(二)村(社区)核查后,由镇(街道)复核汇总,统一上报区经科信局。
(三)区经科信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燃气公司组成工作组,开展联合审查。
(四)联合审查后,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区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将资金拨付至镇(街道),由镇(街道)向用户兑付资金。
(六)申报时限。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