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1、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房屋租赁企业租赁房屋,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经本机构促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租赁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流程:
1、在“穗好办”APP“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 进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根据指引,开始办理并填写相关资料。
3、上传资料并提交。
需上传的资料:
(一)产权证明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备案。备案成功后可登录“阳光租房”在线打印备案证明,也可到所在地街道办打印。
4、提交申请后等待在线受理,受理成功的办结备案证明可通过分享到微信下载进行打印。
5、“穗好办”APP“个人”页面,点击进入“我的办事”。
6、查看“房屋备案申请”,点击“预览文件”,右上角“...”分享到微信,在微信下载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