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可以代办吗?
不可以,需要本人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可根据家庭情况,选择下列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或以上)
1.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2.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3.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4.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5.专业人才
6.外来务工人员
拓展材料
根据《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配建住房应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品质、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配建项目销售的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产权单位选房后,实施主体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从而保证配建住房的建设、装修品质在一定水平以上,同时也考虑住房的质量问题统一由实施主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