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下面两个条件
1、暂住登记满半年;(>>)
2、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用人单位宿舍居住;
根据我省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办理居住登记时间未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可提供:连续时间满半年的医社保缴费记录、载明合同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载明登记时间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之一材料,办理补充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
2、《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办理点领取填写)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
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参考下图)、劳动合同等。
办理流程
携带好资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审核办结
也可以在微信申办的哦,>>
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派出所
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申领居住证。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居住证有效期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办理签注(无需换证,签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