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对其进行认真的审查,根据其表现情况,并参考原单位和其曾到过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