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职后个人缴纳职工医保怎么享受医保待遇?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后,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职工医保的,自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停止缴纳其职工医保费起三个月(含办理当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规定补足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
四至六个月以内参保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超过六个月参保的,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时间 | 待遇 |
三个月(含办理当月)内补足的 | 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 |
四至六个月以内参保的 | 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超过六个月,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 | 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