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青年人才定销房申请程序
01申请和审核
通过“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确认,在2022年12月19日前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至新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7号窗口,经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受理窗口现场领取《青年人才安居购房券》。各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团购,同一楼盘团购5套以上的,可在公布的销售价格基础上再享受3%的优惠。
02选房
申购人可根据发布的房源情况确定购房意向,持《青年人才安居购房券》及本人身份证到售楼处进行登记并选房。各房企可根据报名登记情况自行组织选房工作。购房前,申购人需查询个人征信、充分了解青年人才购房政策和房源情况后再确定认购,现场交纳1万元购房定金,按照“先到先选”原则,现场选房并当日签订《认购协议》,未在规定时间交纳定金和选房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购。在售房企业规定时间因房源不足未选到房的,销售结束后退还1万元定金。
03签约
申购人签订《认购协议》后7日内凭《认购协议》和缴款票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网上备案,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因征信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放弃购房的及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1万元购房定金不予退还。签订购房合同后,不予退房。
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日常接待、咨询、登记、公示、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工作,规范销售行为,不得拒绝青年人才持有购房券购房,为青年人才购房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