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递交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
办理材料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地点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条件
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次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拓展阅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