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比如: 2023年8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6年7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扣除主体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 (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范围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政策来源:宁波税务,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ef9S_nTPh8ajWhV1vpUz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