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1.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注: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2. 当事人可通过“辽健康辽医疗”微信小程序上的生育登记功能模块自主办理。 3. 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可同时办理生育登记。 登记材料在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生育登记。当事人可在登记地领取生育登记单,不需要生育登记单的,可不必领取。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自收到登记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当即办结。生育登记属于行政事项范围,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