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守则

地方特产2023-12-30 00:39:39佚名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守则

  附件1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笔试科目(乐理和听写)考生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的,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考生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4.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接受智能安检门的初检;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检查时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核实身份,核实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专业考试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5.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初检后,即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无封套橡皮,其他任何物品(含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校徽、手表)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以及管制器具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6.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传)出考室。

  7.考生领到试卷(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考生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9.乐理和听写笔试为合卷同堂考试,须在统一的答题卡上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凡答题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卷(题)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员清点试卷(题)、答题卡和草稿纸无误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室;考生不得将考室内所发放的物品[含试卷(题)、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

  11.考生须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考生号,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姓名、考生号和进行作答。注意保持答题卡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严禁在答题卡的填涂区域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凡考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答题卡者,后果自负。

  12.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2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面试科目考生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试区域,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的,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

  3.考生须在安排的单元时间参加面试(含考评分离的考试科目,下同),提前30分钟检录(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考试封闭区域包括:检录区、候考区、备考室、考室和考试期间专用的卫生间等,下同),只能携带考试证件、黑色签字笔、乐器等规定的考试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试区域。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以及管制器具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5.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初检后,即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考生经智能安检门初检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身份核验后,才能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候考。

  6.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弹唱,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7.考生考试时,不得报自己的姓名和学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8.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证要求着装,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9.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须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离开考试封闭区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个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每个科目考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场。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须按照检录单上安排的考试科目顺序和流水号顺序参加考试,须按照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曲目顺序,先演唱(演奏)曲目1,再演唱(演奏)曲目2。

  10.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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