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跨地区就业、户籍或者常住地变更,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后,可以把原来工作、居住地区的个人医保信息记录传递到新的居住或工作地区;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从原地区转移到新的地区。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完整、连续。
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职工医保参保人(不含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发生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时,需要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主要分为3种情况:
1:职工医保参保人跨统筹地区就业
比如,小赵在A市上班,参加了职工医保,因工作调动至B市工作,企业给他也交了职工医保,那么就要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
这种情况属于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2: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1)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比如,小钱原来在C市上班,辞职回老家D市,原公司中止参保,小钱又因个人原因短期内不上班,在老家按相关规定参加了居民医保,可以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2)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
比如,小孙原是居民医保参保人,觉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去了外地找工作,企业给他交了职工医保,可以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这两种情况属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3: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比如,老李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孩子小李在E市落户定居后,为了照顾老李把老李的户口一起办了过去,同时想为老李办理下一年度E市的居民医保,方便日常看病就医。
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按照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