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台湾通行证办理窗口 兴宁市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

地方特产2023-09-07 15:55:44未知

兴宁市台湾通行证办理窗口 兴宁市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

  兴宁市办理窗口

  兴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至15号窗

  办公电话:0753-33351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2、居民身份证(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3、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非必要)

  4、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支持容缺处理

  5、监护关系说明(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6、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1

  7、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非必要)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

  9、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支持容缺处理

  10、陪同人身份证明,原件:1,支持容缺处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12、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非必要)

  13、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1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

  15、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16、监护关系证明,原件:1

本文标签: ,原件  ,兴宁市  ,证件  ,已有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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