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基本医保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综合推进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改革,调整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汕头市制定出台《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相关介绍】
门诊共济,指的是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对参保人按年度设定一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发生门诊就医的参保人,按规定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没有发生门诊就医的参保人,该年度不产生医疗费用,其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则共济给已发生门诊就医费用的参保人使用,从而实现将原本由个人承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摊至全体参保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