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分配办理落户需要的材料包含: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页(省内户籍毕业生)
(2)户口迁移证(省外户籍毕业生)
(3)毕业证
(4)就业单位在职证明
(5)招录通知书或人命文件(编制人员需提供)
(6)劳动合同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合同制人员需提供)
(7)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1.取得所有权的私有产权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2.取得使用权的单位公产住房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及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取得使用权的私有租赁住房提供: 租赁合同和租赁房房产证及承租人无房证明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证和出租房同意落户承诺书;
4.取得使用权的政府保障性公有租赁住房提供: 租赁协议)
注:非本人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
对无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或落户派出所公共地址的提供以下手续
(1)单位集体户落户: 提供就业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单位集体户首页
(2)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提供三方代理协议及人才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3)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户: 提供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