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2.购买商品房的,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二手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3.购买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异地(南通市以外)购房的,购房地需为户籍地或公积金缴存地。
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可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https://miapp.ntgjj.com/ish)、“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苏服办”APP、“南通百通”APP等网上渠道办理。
(二)现场办理
提取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至我中心各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提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