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一)年龄为18至35周岁的南康籍青年或在南康学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外地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心拥护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三)为南康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南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教育卫生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
(四)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社会评价;
(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评选步骤
(一)推荐人选全区各级党组织、团组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根据评选具体要求推荐候选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和汇总推荐表,报送至团区委。全社会可推荐各领域的杰出青年,广大青年也可积极自荐,提交自荐材料至团区委,争做南康杰出青年。
(二)确定候选人团区委对所有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有关单位联审,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南康十大杰出青年”和“南康十大优秀青年”候选人,并视情派出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公示。
(三)确定正式人选结合考察情况和个人综合事迹,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10名“南康十大杰出青年”和10名“南康十大优秀青年”。
(四)表彰及风采展示对新当选的“南康十大杰出青年”“南康十大优秀青年”予以表彰,并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风采展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三、报名方法
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南康十大杰出青年”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撰写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样式见附件2),填写《“南康十大杰出青年”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9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1张至团区委办公室(区政大楼315),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及照片均需报送电子版(邮箱:gqtnkqw@163.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