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注:
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