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灵活就业人员202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纳标准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4-01-02 15:28:53佚名

许昌灵活就业人员202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纳标准的通知

  2024年度(2024年1月-2024年12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1 月一次性向当地征收机构缴纳全年(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后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023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

  ①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00.42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

  ②按6%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86.32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

  ③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81.76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其他管理办法不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024年1月-2024年12月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1月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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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就业人员  ,灵活  ,门诊  ,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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