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政策

地方特产2023-10-18 14:01:26未知

新乡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政策

  根据《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直接减免相关规定》,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直接减免献血量3倍的血量,5年后至终生,可直接减免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者本人献血累计满800毫升,10年内可直接减免所使用的血量;10年后至终生,可直接减免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者本人献血1000毫升及以上者,终生可直接减免所需血量。献血者家庭成员(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直接减免所用血费。

  办理直接减免手续所需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所需材料(均为原件):

  1.献血证、身份证、出院结账发票、住院患者输血当日的费用一日清单。

  2.《诊断证明书》(详细注明输血种类及输血量,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二、献血者家庭成员用血需携带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献血者的献血证、献血者及用血者双方身份证、出院结账发票、住院患者输血当日的费用一日清单。

  2、献血者与用血者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证明)。

  3、《诊断证明书》(详细注明输血种类及输血量,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直接减免血费标准以血站提供血液的出库价格为准。

  患者出院当日先办理医保手续,再办理结账手续,持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到9号楼一楼16号窗口(临床用血直免窗口)办理直接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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