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州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调整

地方特产2023-08-28 15:48:59未知

2023年梅州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调整

一、提高基础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低保标准的设定要基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不得超过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3年标准比2022年增幅不低于3.5%。

二、减少城乡差距

由市级单位统一制定各县(市、区)的低保标准。

目标是逐步减小城乡和区域间的标准差距。

三、按时完成任务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

对于未达到新标准的月份,应进行补发。

应在通知发出后的30日内完成当地的标准提升和补发工作。

四、政策衔接

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需要紧密衔接。

针对特困人员的特殊需求,应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供养金。

本文标签: ,标准  ,城乡  ,低保  ,新标准  ,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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