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低保标准的设定要基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不得超过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3年标准比2022年增幅不低于3.5%。
二、减少城乡差距
由市级单位统一制定各县(市、区)的低保标准。
目标是逐步减小城乡和区域间的标准差距。
三、按时完成任务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
对于未达到新标准的月份,应进行补发。
应在通知发出后的30日内完成当地的标准提升和补发工作。
四、政策衔接
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需要紧密衔接。
针对特困人员的特殊需求,应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供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