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
(一)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
(二)教师、医护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428元以下;
(四)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向户籍或者就业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分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