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民办高校中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二、适用对象
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河北省人社APP或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向所在院校提交申请,由各院校初审并公示后,统一报到人社局经办机构处室审核。经审核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
四、兑现时间
长期。
五、咨询途径
驻保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民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