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茂名市恢复户口办事最新指南
一、失踪人员寻回:
受理条件:原失踪被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的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二、被迁入地注销后迁回原迁出地:
受理条件: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被迁入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后,回原户口迁出地恢复户口。
三、退出现役(转业、退伍):
受理条件: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军人,其本人可以申请入户。
四、刑满释放:
受理条件: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已经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或假释、保外就医回原籍入户的,可申请恢复户口。上述人员被执行处罚期间原同一户内亲属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恢复户口不受区域限制。
五、持证未落户:
受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六、出国(境)人员回国(境):
受理条件:原本辖区户籍居民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境)外居住较长时间(通常指两年以上),但一直未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申请返回原籍的(原籍户口已经注销),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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