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流动的;
2.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其中:
参保人员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调入企业参保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
温馨提醒
1.参保人员办理关系转出业务前存在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补缴欠费后再办理关系转出手续。
2.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县区统筹,故在本市内不同县区间的人事调动,也需同步办理关系转出业务。